威斯尼斯人wns579

3月2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邯郸监管分局向申先生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告知有关调查情况:“1、关于反映魏县联社涉嫌存在冒名开户相关问题。目前,魏县联社以‘申先生身份信息疑被冒用案’向魏县公安局报案并获立案。我分局将持续跟进,并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综合研判该联社是否存在相关问题,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2、关于解决被法院执行问题及修复信用影响等事项,建议向有权部门(投诉)解决。”

记者今天(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同步发布三个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以更符合科学规律的事实查明和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标准,有力保障有关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种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关键环节和难点所在,其直接决定案件结果走向。《指引》立足于近年来植物新品种案件增长态势和技术事实查明专业性强的特点,着眼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技术事实查明操作规范不足、审查判断标准不统一、现行有关规定对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而言缺乏针对性和系统集成性等影响品种权保护和案件审理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构建多元技术查明路径,给出系统性、可操作、可统一裁判尺度的具体指引。《指引》共40条,分为总则、委托鉴定、专家意见、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技术咨询、监督管理等八章,系统构建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全流程规范,更好解决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指引》创新多元查明方式,针对植物新品种案件中品种的同一性、亲缘关系、派生关系等技术事实问题,构建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出具专家意见、当事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技术咨询等立体多元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指引》构建科学检测方法体系,从技术层面规范操作流程,明确鉴定方法选择、对照样品的层级选择、分子标记加测条件、亲缘关系检测规则等要求;从程序层面规范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等查明方式,从源头保障查明结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指引》明确技术事实查明的法律标准威斯尼斯人wns579,规定了检测结果的审查标准和采信规则,特别是根据科学检测结果合理转移证明责任,让查明过程更透明、诉讼结果更可预期,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难度。
作为首个专门规范植物新品种审判领域技术事实查明的指导性文件,《指引》对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各级法院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度,探索技术事实查明路径提供了科学指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质效,精准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有力回应种业企业、科研单位对品种权保护的迫切需求,让育种者的智力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为种业创新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张英 周卢丹)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如何确定权利归属?北京石景山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游戏账号继承纠纷案。玩家古某去世后,其母要求游戏公司将儿子生前实名认证的87个账号变更至自己名下。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戏账号使用权具有财产属性,属于可继承的网络虚拟财产,判决游戏公司配合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 原告陈某系被继承人古某之母。古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病去世,生前在某游戏公司运营的游戏中申请注册了87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陈某作为古某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游戏公司配合将上述游戏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自己。游戏公司辩称,对案涉古某实名认证的87个游戏账户没有异议,但根据双方签订的《用户协议》,游戏账号及账号内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仅享有对其账号内数据信息的有限使用权,且账号具有人身属性,不应纳入可继承遗产范围。诉讼中,古某之女施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对案涉游戏账号的继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一是案涉游戏账号及对应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二是网络虚拟财产项下权益是否属于遗产范畴、能否依法继承;三是本案原告是否为案涉游戏权益唯一合法继承人;四是游戏公司是否负有配合办理账号实名认证变更及权益转移的义务。 关于游戏账号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法院指出,网络游戏账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装备、游戏币等均依托网络数据形态存在,具备相应使用价值与财产价值,依法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本案中,依据用户协议约定,游戏账号标识、后台数据、虚拟物品及衍生数据的所有权归属游戏公司,用户仅在遵守协议前提下享有有限使用权。该使用权兼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其中财产属性体现为用户需投入时间、精力及金钱成本培育账号,账号及虚拟物品具有使用价值与流转价值,属于具有财产利益的民事权益。 关于案涉游戏账号的可继承性,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第1122条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以财产利益为核心,虽附随实名认证产生一定人身关联,但该人身属性并非专属于古某本人、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可转移的权利,法律亦未禁止其继承,用户协议亦仅约定所有权归属运营商,并未排除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账号使用权的权利。诉讼中,双方均认可用户协议项下的游戏账号使用权可由继承人继承,上述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继承主体,法院认定,原告陈某系被继承人古某之母,古某父亲已先于其死亡;古某与前妻育有一女施某,为陈某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现施某的法定代理人已出具书面放弃继承申请书,明确施某自愿放弃案涉游戏账号相关实体继承权利及诉讼权利,不参与本案诉讼,该放弃行为系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视为施某自愿退出继承法律关系。除去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后,原告陈某系古某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主张继承案涉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 关于协助义务,法院认定,游戏公司作为平台运营主体,在被继承人死亡、唯一合法继承人明确主张权利且不存在禁止过户、变更实名的法定或约定障碍时,负有协助变更实名认证信息、保障继承人正常行使账号使用权的法定义务。 最终,法院确认被继承人古某名下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由原告陈某继承享有,判令游戏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陈某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编辑 杨海 校对 柳宝庆